楚天金報訊 綜合新華社、《南方都市報》報道山東省14日晚就東平初中女生遭性侵事件發佈通報稱,當日,公安機關以劉某、黃某峰涉嫌強姦罪,對其依法刑事拘留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  據媒體此前報道,山東東平多名初中女生遭當地地痞性侵,受害女生年齡從11歲到15歲不等。當地公安部門隨後公佈初步調查情況稱,涉案4名男子中,僅盧某剛一人涉嫌強姦罪,但不能認定黃某峰等其餘三人的行為構成強姦罪。有警方調查人員稱,有受害女生系自願與涉案男子發生關係。這一調查情況引髮網友廣泛議論,網民提出的質疑主要集中在警方的調查情況。有網友指出,被性侵女生的供述很少甚至幾乎沒有,還有網友懷疑當地警方可能“修改口供”,並對“上面是否打招呼了”等提出質疑。
  14日,當地公安機關表示,專案組在工作中發現了新的線索,獲取了新的證據,劉某、黃某峰因涉嫌強姦罪,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。當地有關部門同時表示,目前未發現在辦案過程中有“打招呼”等干擾辦案的情況。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  另據報道,就在14日上午,其中一名受害女生焦某(化名鑫鑫)的母親喝農藥自殺,被送往醫院搶救,目前已脫離生命危險。鑫鑫媽媽此前曾表示,女兒出事後她每天“以淚洗面”,一直感覺“周圍人都在盯著,壓力很大”。而在14日上午8時57分和9時30分,鑫鑫本人曾在新浪微博“哭泣的女孩鑫鑫”中連發消息:“如果我的死可以換來以往的平靜,我可以悄悄地離開。”“可是我害了媽媽,我看不得媽媽這樣下去了。我以前犯了錯誤媽媽能包容,可是他們犯的罪呢,我真的支撐不下去了。”
  (原標題:兩嫌犯“脫罪”多日後被刑拘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q96xqinh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